中共荆门市委 荆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工业经济跨越式发展的意见

发布日期:2015-07-20 查看次数:12487 次

 

实现“缩差领跑”,建设“四个荆门”,关键在工业,潜力在工业,希望在工业。为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打造工业经济“升级版”,现就推动荆门工业经济跨越式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到“十三五”末,规模以上工业主营业务收入确保达到8000亿元,奋力冲刺万亿元目标,着力打造“四城”,即把荆门建成新兴化工产业城、健康产业城、循环经济产业城和通用航空产业城。
  (二)细化目标
  ——产业发展目标:到“十三五”末,化工和农产品加工业主营业务收入分别达到2000亿元以上,装备制造和大健康产业主营业务收入分别突破1000亿元,再生资源利用与再制造和新能源新材料产业主营业务收入分别达到800亿元以上,电子信息产业主营业务收入达到600亿元以上。
  ——企业培育目标:到“十三五”末,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达到2000家以上,培育亿元企业1000家以上,其中,100亿元以上企业10家,50-100亿元企业20家,10-50亿元企业70家。
  ——创新发展目标:到“十三五”末,战略性新兴产业占工业总量比重达到20%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40%以上,规模企业R&D(研究与开发)投入占工业主营业务收入的2.5%以上。
  ——区域发展目标:到“十三五”末,按照属地统计,京山县规模以上工业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800亿元以上、沙洋县达到1000亿元以上、钟祥市达到2000亿元以上、东宝区达到1200亿元以上、掇刀区达到1500亿元以上、屈家岭管理区达到100亿元以上、漳河新区达到100亿元以上、荆门高新区达到1500亿元以上。
  二、培育支柱产业
  (三)培育七大支柱产业。重点培育化工、农产品加工、装备制造、再生资源利用与再制造、新能源新材料、大健康、电子信息等七大支柱产业。化工产业以荆门石化、天茂集团、新洋丰、凯龙化工、大峪口化工、金鹰能源、鄂中化工、盈德气体等为龙头,着力延伸石化产业链,大力发展精细磷化工;农产品加工产业以中兴农谷、国宝桥米、洪森食品、楚玉水产、金龙泉、宝源木业等为龙头,大力发展有机食品深加工,提高食品制造业比重;装备制造产业以中航605所、京山轻机、中集安瑞科、福耀玻璃、戴蒙德电力机械等为龙头,重点发展通用航空、智能制造、能源化工及环保装备、新能源汽车及汽车零部件等;再生资源利用与再制造产业以格林美、泰山建材、沃裕科技等为龙头,形成以电子废弃物、报废汽车、废旧家电及磷石膏等工业废弃物为重点的再生资源利用与再制造产业体系;新能源新材料产业以弘港科技、金泉新材料、金汉江纤维素、荆门协合风电等为龙头,重点发展动力电池、太阳能光伏、风电、生物质能,以及先进高分子材料、新型无机非金属材料、高性能复合材料等;大健康产业以动能体育用品、福力德鞋业、泰康荆门健康公司、奥美医疗用品、人福医药、金龙公司等为龙头,重点发展体育用品制造、生物医药、医用器械、保健品制造等;电子信息产业以华工科技、天瓷电子、软通动力、叶威智能等为龙头,重点发展智能终端制造、新型电子材料和元器件、光电子应用、软件信息服务等。
  (四)改造提升传统产业。通过政策激励、市场倒逼、严格要素约束、引进战略合作者、鼓励和支持企业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工艺等措施,着力推动磷化、食品、机械、建材、轻纺等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五)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引导优质资源向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倾斜,通过产业基金优先跟进、用地指标优先匹配、项目申报优先支持,集中力量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重点推动工业机器人、特种飞行器、智能制造成套设备、新能源汽车等产品创新突破,尽快形成2-3个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
  (六)引导产业集聚集群发展。按照产业集约发展的理念,坚持全市“一盘棋”的思路,引导各地错位发展、差异竞争,着力培育特色产业集群。京山县聚焦高端装备制造、农产品精深加工和大健康产业,沙洋县聚焦新型玻璃建材、水晶玻璃、新能源汽车和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钟祥市聚焦精细磷化工、长寿食品和大健康产业,东宝区聚焦现代森工和电子信息产业,掇刀区聚焦化工循环产业,漳河新区聚焦特种飞行器和大健康产业,屈家岭管理区聚焦农产品精深加工和现代种业,荆门高新区聚焦高端装备制造、大健康、再生资源利用与再制造、新能源新材料及电子信息产业,大柴湖开发区聚焦童装和电子元器件产业。建立异地落户利益及工作业绩分享机制,对跨行政区域落户园区的招商项目,实行引入地和落户地税收、产值、招商业绩分享。
  三、实施骨干企业成长工程
  (七)培育龙头骨干企业。实行市领导包联龙头企业和市直部门联系骨干企业制度,组织企业制定发展规划,及时协调解决发展难题,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力争到“十三五”末,培育30家主营业务收入过50亿元的龙头企业,其中,荆门石化主营业务收入达到800亿元,新洋丰、京山轻机、格林美、国宝桥米、洪森集团、天茂集团、葛洲坝水泥、中兴农谷、鄂中化工、金鹰能源等企业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00亿元。对拟培育的30家龙头企业,凡新上项目的,五年内将其新增地方税收部分通过地方国有资本参股跟进投资等方式支持企业加快发展。围绕支柱产业,依托龙头企业,在七大产业链上确定一批高成长型骨干企业进行重点扶持。对市委、市政府重点扶持的龙头骨干企业新建亿元以上项目及扩建5000万元以上项目,按其固定资产投资实际贷款额的3%给予财政贴息,单个项目最多贴息三年,贴息总额不超过200万元。大力实施名企名牌战略,力争有3家企业入围中国企业或民营企业500强,10家企业入围省100强,新增10个国家级品牌和100个省级品牌。
  (八)推进企业兼并重组。支持企业攀大靠强,与央企、省企、世界500强及国内500强企业等开展合作。强力推进磷化、农产品初级加工、建材等过剩产能行业兼并重组。对企业因发展战略需要进行内部土地房屋权属转移所产生的各项地方行政性收费给予全额减免。对企业兼并重组交易形成的税收地方留存部分,采取产业基金扶持方式用于企业项目建设。
  四、打造工业发展平台
  (九)加快工业园区发展。加大工业园区建设力度,拓展发展空间。荆门高新区规划面积不少于150平方公里,各地开发区(高新区)规划面积不少于60平方公里。到“十三五”末,荆门高新区建成区面积达到100平方公里以上,各地开发区(高新区)建成区面积达到40平方公里以上;荆门高新区工业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500亿元以上,荆门化工循环产业园达到1300亿元以上,京山开发区达到1200亿元以上,钟祥开发区达到1000亿元以上,东宝工业园达到800亿元以上,沙洋开发区达到500亿元以上,胡集开发区达到500亿元以上,屈家岭开发区、大柴湖开发区、荆门通用航空产业园分别达到100亿元以上。力争80%以上的工业集中在园区。
  (十)培育特色产业园区。各工业园区要突出产业特色,抓紧编制发展规划,明确功能分区,建设特色产业园区。每个园区重点发展2-3个主导产业,全市重点建设20个左右的特色产业园区。建立市级特色产业园区重点培育、挂牌命名的认定机制和年度考核激励制度。对获得国家级、省级产业集群的主导特色园区分别给予100万元和40万元奖励。对特色园区主营业务收入达到一定规模的园区负责人优先提拔重用。
  (十一)创新园区运行机制。每个工业园区都要建立“一家产业投资公司、一只产业发展基金、一支专业招商队伍、一个专业管理团队、一个公共服务平台”的“五个一”园区建设推进机制。大力推进园区与所在乡镇(街道)园办一体化改革,实行工作一体、管理一体、利益一体。
  (十二)提高园区土地利用效率。推行园区项目入园联席会议制度和项目入园评审制,将工业项目投资强度、亩均效益、环境保护、容积率等控制性指标纳入用地使用条件。建立入园工业项目投入产出标准及考核体系,市政府每年安排1000亩工业用地指标对集约节约用地的园区进行奖励。
  (十三)加快建立园区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在县级以上园区加快建立检验检测、信息物流、科技服务以及融资、法律、会计中介服务等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加快建设园区排污、供热、供气等公共基础设施,将园区人才公寓、蓝领公寓、白领公寓纳入公租房建设规划,并加快建设进度。推进园区生态化建设,开展工业示范生态园区创建工作。
  五、扩大工业有效投资
  (十四)大力开展产业链招商。建立“一个产业、一个产业链行动计划、一张产业链招商地图、一支专业招商队伍、一个承载园区、一只基金”的产业链招商“六个一”机制。转变招商理念,创新招商方式,完善招商考核办法,大力开展股权招商、委托代理招商、小分队招商、互联网招商等。“十三五”期间,力争引进投资过100亿元的工业项目5个以上、投资50-100亿元的工业项目15个以上、投资30-50亿元的工业项目30个以上、投资10-30亿元的工业项目100个以上。
  (十五)强力推动重点项目建设。建立市、县“四大家”领导包联重点项目制度,推行项目秘书和驻点秘书服务制度,加大项目建设考核结账力度,推进新项目快开工、快竣工、快投产、快达产,力争每年新开工亿元项目150个以上、新投产亿元项目150个以上、新储备亿元项目300个以上。“十三五”期间,力争工业固定投资达到1万亿元左右。全市每年工业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保持在55%以上,荆门高新区每年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增幅达到50%以上,其他县(市、区)达到30%以上。重点抓好荆门石化1000万吨油品质量升级及适应性改造、华能路口电站、兴发集团和金鹰能源并购重组、沙洋卤水化工及盐化工、中兴农谷、华工科技激光与电子信息、京山轻机智能制造、格林美再生资源利用与再制造、新冶集团年处理60万吨轮胎再生循环利用、盈德公用气体岛、国电长源四期、弘港科技、南洋荣升电动车、金泉新材料等重大项目的招商和建设。以大项目为依托,加快引进和新建一批中小配套企业,形成大中小项目协调发展格局。
  六、推动工业创新发展
  (十六)支持企业运用科技成果。鼓励和引导企业加强新产品研发,企业为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形成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大力支持企业引进消化使用高新技术成果,对企业引进高新技术成果并形成产业项目的,经认定后给予技术合同交易额5%的补助;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在当年或次年销售收入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再给予10万元的奖励。鼓励支持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合作建立各类研发平台,对创建的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给予200万元补助;对创建的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给予100万元补助。对国家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和工业设计中心,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的补助。力争新增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共50家以上(其中国家级3家以上),新增国家实验室(含国家重点实验室)1家、院士工作站20家以上、高新技术企业100家以上。
  (十七)深入推进“两化”融合。推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信息技术与工业深度融合,大力发展“互联网+装备制造业”、“互联网+大健康产业”、“互联网+电子商务”、“互联网+现代物流业”。开展“两化”融合示范区、示范企业、示范项目建设,对获得国家“两化”融合示范企业或“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的奖励30万元,对获得省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的奖励10万元,力争创建国家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或“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5家以上,省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80家以上。加强与软通动力等龙头企业的合作,引进20家以上信息软件企业,建设高新区软件园。
  (十八)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大力发展现代物流、研发设计、电子商务、融资租赁、检验检测认证等产业,以及工业原料、零配件等专业性生产资料市场,培育一批专业化的生产性服务业龙头企业。加快推进荆门现代物流园、荆门电子商务中心、沙洋物流港、石牌物流港、京山金瑞物流产业园等重点项目,着力打造先进性生产服务业集聚区。力争生产性服务业总量达到全市经济总量15%以上,工业企业电子商务营业收入每年递增30%以上。
  (十九)鼓励发展总部经济。支持在本地注册的工业企业跨区域开展兼并重组,对其兼并重组区域外企业而新增地方税收给予前三年100%、后五年50%的奖励。对在荆门范围内有工业生产分支机构的外地企业,鼓励其将总部在荆门注册,按其总部入驻荆门后新增地方税收给予前三年100%、后五年50%的奖励。
  (二十)大力推进企业文化建设。开展诚信教育,树立诚信理念,弘扬诚信文化,建立维护契约的信用环境。完善诚信体系建设,建立企业信用数据库和统一征信平台,促进企业在发债、借款、担保等债权债务信用交易及生产经营活动中诚信履约。加大失信惩戒力度,积极维护诚信者的合法权益,对失信的市场主体依法实行高额经济处罚、降低或撤销资质、吊销证照,限制其经营能力或市场准入。引导企业培育核心价值体系,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塑造品牌形象,提高员工素质。鼓励企业家在扩大就业、增加税收、维护稳定、加强环保、投身公益事业等方面积极承担社会责任。
  七、强化财政金融政策支持
  (二十一)创新财政投入机制。各级财政要加大对工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市财政筹资10亿元设立产业发展基金,通过与金融和社会资本合作,放大资金规模,支持工业发展。市级产业发展基金根据产业发展规划设立若干子基金,采取股权投资、阶段参股、跟进投资等方式,重点支持支柱产业发展、龙头骨干企业项目建设。各县(市、区)财政也要相应设立支持本地重点产业及重点项目的产业基金。市、县两级财政要安排资金,与金融部门合作,建立过桥资金池和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帮助工业企业解决融资增信及贷款过桥周转问题。发改、经信、科技、环保、农业等职能部门要积极主动帮助企业争取国家、省级相关项目资金支持。
  (二十二)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完善金融机构支持工业发展的考核奖励办法,鼓励商业银行与财政、经信等部门及保险机构合作,大力推行“助保贷”、“政银集合贷”、信用保险、贷款保证保险等多方参与、风险共担的服务模式。建立企业融资对接机制,推行重点项目和小微企业“主办行”制度,每月组织开展一次银企对接活动,切实解决企业融资需求。大力推广“循环贷”、“无间贷”等贷款模式,采取分期还款等灵活方式,减轻企业一次性还款压力。建立金融部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金融部门无正当理由不得抽贷、停贷、惜贷,要将政府性资金的存款与金融部门放贷挂钩。建立人大对金融部门服务工业企业专项评议制度,评议结果向社会公示。
  (二十三)扩大融资担保规模。市、县两级都要建立政银企对接机制,成立政府出资或控股的担保公司,并不断扩大政府出资的担保机构资本金。五年内,市财政每年补充市中小企业担保公司资本金不低于5000万元,县(市、区)每年补充政府出资或控股的担保公司资本金不低于2000万元。政府出资或控股的担保公司向工业企业收取的年担保费率不超过1.5%。
  (二十四)积极推进企业上市。加快企业股改上市和发行各类融资债券步伐,鼓励企业在主板(含中小板、创业板)上市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四板)挂牌融资,融资成功的,分别一次性给予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的奖励。支持企业运用直接债务工具融资,通过发行集合票据、集合债、私募债等成功融资的,给予中介费用50%的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力争“十三五”期间,新增主板(含中小板、创业板)上市企业6家以上、“新三板”挂牌企业30家以上、四板挂牌企业200家以上。
  八、建立工业跨越式发展保障机制
  (二十五)强化组织领导。成立荆门市工业经济跨越式发展推进委员会,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担任第一主任和主任,市委、市政府相关领导同志担任副主任,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委。建立“一个产业、一个规划、一名市级领导、一个产业办公室、一套政策,一只基金”的“六个一”工作推进机制。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加强对工业跨越发展的组织领导。
  (二十六)强化规划引导。高起点编制七大支柱产业发展规划和特色园区建设规划,进一步明确发展方向和发展重点。按照产城融合理念,修编新城新区规划及土地利用规划,将新城新区作为产业发展功能区来规划建设,推动企业集聚区向产业集聚区转变,工业园区向城市新区转变,农民向市民转变。
  (二十七)强化要素保障。强化用地保障,用足用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及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等政策。强化用电保障,加快实施“十三五”电网规划,优化电网布局,新建、扩建500千伏变电站各1座,新建220千伏变电站9座,扩建220千伏变电站3座,电网供电能力达到400万千瓦以上,着力解决工业用电卡口问题。强化用工保障,建立政府、园区、职校、企业四位一体的用工保障推进机制,创新校企合作用工培养模式。要将职业技术学院、技师学院等职业院校毕业生在本地的就业率与财政资金安排挂钩,对毕业生在本地就业率高的职业院校进行奖励。对企业新录用并与企业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的人员,在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由政府确定的就业培训机构开展岗前就业技能培训,按照100 -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贴。对村级信息联络员组织人员到本地规模以上缺工企业务工,并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在企业自愿前提下,由企业根据务工人数给予300元/人的奖励,财政从就业专项资金中按100元/人对企业进行补贴。
  (二十八)强化人才支持。实施“百名创新英才”引进计划,通过建设院士工作站、产业研究院、博士后工作站、创新创业园区等载体引进、团队集体引进、核心人才带动引进等方式,五年内引进500名左右的创新创业人才来荆门工作。建立专业人才储备库,支持申报各类科技计划。对来荆门工作的国家“千人计划”、省“百人计划”等领军人才和高端人才,在国家、省专项资金支持的基础上,市及受益县(市、区)给予配套资金支持。对工业企业和重大项目引进有突出贡献的人才,给予重奖。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组织企业家培训学习。
  (二十九)优化政务服务。全面落实国家支持企业发展的各种税收优惠政策,各地承诺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要及时按合同兑现。着力营造与国际规则接轨的营商环境,建立“一网三单”,全面实行“一照一码”。着力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完善保障创新创业的法律法规和体制机制。着力营造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建立企业“宁静日”制度。着力营造富有竞争力的产业配套环境,构建公共服务大平台,提升产业竞争力。开展涉企收费清理,建立企业服务收费清单制,严厉查处涉企乱评比、乱检查、乱摊派等行为。加快推进中介机构清理整顿和脱钩工作,规范中介机构服务及收费行为。
  (三十)强化督办考核。健全完善“一月一调度、一季一通报”的工作机制,抓好重点产业和项目的调度监测。由市委督查室、市政府政务督查室负责建立督查机制,重点就目标任务、项目进度、扶持政策、部门配合等方面开展督查。加大对工业经济目标的考核力度,提高工业在全市年度目标管理综合考评中的分值比重。将工业经济跨越式发展目标分年度分解落实到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强化规模以上工业主营业务收入、工业增加值、利税总额、园区主营业务收入、工业固定资产投资等重要指标的考核,对综合考评前三名的县(市、区)分别奖励50万元、30万元和20万元。每年开展“十大税收贡献奖“、“工业企业50强”、“十名优秀企业家”评选活动。
  本意见涉及的各项奖励补助资金,按现行财政体制分级负担。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市经信委负责解释,原有相关规定与本意见不一致的,以本意见为准。
 
 
 
 
 
 
主送: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荆门高新区,大柴湖开发区,军分区党委,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
 
中共荆门市委办公室                  2015年7月20日印发

【发文单位】:荆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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