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设立银政合作产业基金 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

作者: 发布日期:2014-12-09 01:24:47 查看次数:13753 次

[]今年以来,襄阳市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金融支持小微企业的政策措施,积极探索政银合作创新、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矛盾。现将他们的做法摘编如下,供各地交流借鉴。

  今年8月,襄阳市政府出台《银政合作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组建银政合作产业发展基金(简称“银政基金”),为中小微企业融资增信,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银政基金”首期规模为2亿元,其中财政出资1.2亿元,合作银行出资0.8亿元,合作银行在“银政基金”规模的基础上放大10倍,为城区内中小微企业提供单户不超过500万元、规模不低于20亿元的信贷投放,并要求“银政基金”项下的企业贷款,利率上浮不得超过30%,不得收取贷款利息以外的任何费用,不设贷款附加条件,不得以承兑汇票、提前收贷或压贷等手段,增加企业贷款成本。

  管理模式。“银政基金”下设领导小组,成员由市经信委、财政局、金融办、科技局、人民银行、银监局、合作银行和市创投公司组成,市财政局负责基金的预算管理、资金审核与拨付,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做好基金绩效评价及监督工作。市经信委负责组织协调相关部门提供贷款支持企业名单及企业相关情况。市创投公司负责建立长效管护机制,并负责基金的日常管理和损失补偿审核。合作银行对合作项下企业独立审查审批,自主放贷。

  工作流程。城区有融资需求的中小微企业,自行填报《市区中小微企业融资需求表》,报送所在城区经信部门,所在城区经信部门按照“应统尽统”的原则,将搜集的中小微企业融资需求报送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创投公司可根据自身掌握的信息向市经信委推荐融资需求企业。市经信委对推荐报送的融资需求进行初步筛选汇总,形成《市区中小微企业融资需求名录库》,并将名录库提交合作银行按市场化要求自行筛选企业,自主进行业务沟通和贷前审查,对符合其信贷条件并拟进行授信的企业按月汇总报送市经信委。市经信委会同市财政局对合作银行拟授信企业名单进行审核,报送市政府审批并在政府网站公示,公示结束后,合作银行即进行自主放款。名录库实行动态管理,一月一更新,一月一补充。

  补偿机制。“银政基金”项下贷款按照国家出台的贷款分类指导标准确认损失后,由合作银行对借款人进行追偿。合作银行每月向市创投公司报送“银政基金”项下贷款的损失明细及追偿情况,由基金领导小组、市创投公司对损失情况进行核定。在尽职追偿的前提下,合作项下新增贷款损失由市人行、市银监局进行认定,由基金按政府承担60%、合作银行承担40%的比例进行补偿。当合作银行在合作项下的贷款不良率达到3%时,暂停与该银行此项业务的合作,待不良率降到风险控制线以内再开展合作。

  当前成效。“银政基金”正式开展合作以来,10月份已公示第一批42家拟授信企业,合计授信金额1.98亿元。计划年内再公示两批,力争为超过120家企业提供5亿元左右的贷款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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